证券代码:000920 证券简称:沃顿科技 公告编号:2023-031
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
(资料图片)
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一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
(一)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2022 年度利润
分配方案已经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
通过,利润分配方案为:以 2022 年末总股本 472,621,118 股为基数,
每 10 股派 1.08 元(含税),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。利润分配预案实
施前,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动,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
进行调整。
(二)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。
(三)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
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。
(四)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
过两个月。
二、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
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: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2,621,118
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.08 元人民币现金(含税;扣税后,
QFII、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
派 0.972 元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
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,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,
待个人转让股票时,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【注】
;持有首发
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
税,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%征收,对内地投资者持有
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)。
【注: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,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
期限,持股 1 个月(含 1 个月)以内,每 10 股补缴税款 0.216 元;
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(含 1 年)的,每 10 股补缴税款 0.108 元;
持股超过 1 年的,不需补缴税款。】
三、分红派息日期
(一)股权登记日:2023 年 6 月 28 日。
(二)除权除息日:2023 年 6 月 29 日。
四、分红派息对象
本次分派对象为:截止 2023 年 6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
市后,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
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
)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。
五、分配方法
(一)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
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(或其他托管机构)
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。
(二)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:
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
(申请日:2023 年 6 月 15 日至登记日:
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
,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
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,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
公司自行承担。
六、咨询方法
咨询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黎阳大道
咨询机构:董事会办公室
咨询联系人:张安
咨询电话:0851-84470866
传真电话:0851-84470866
七、备查文件
(一)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
件;
(二)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;
(三)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;
(四)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。
特此公告。
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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